新疆宜化电石蒸发冷凝器四台项目已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昌州经信技备[2018]01、02号”文备案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开云网页版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新疆宜化电石蒸发冷凝器四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电石蒸发冷凝器四台项目已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昌州经信技备[2018]01、02号”文备案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开云网页版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和内容:采购电石蒸发冷凝器四台。(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2.3项目资金来源:其他。
2.4交货期:后期合同约定。
2.5交货地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准东工业园区)。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需要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需要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3月5 日09时00分至2019年 3 月 25 日17 时0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3 月 26日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 室。(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3月 5日 09时00 分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淮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艾常豪
联系电话:18699405220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19号兰台科技园2楼
联系人:危荣露
联系电话:0717-6948498/18871776881
日期:2019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