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来源自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试点的通知
2019/09/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工作委员会及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化、国际化改革,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和《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实际,现就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和意义
推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有利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有助于推动工程造价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试点,可以进一步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奠定坚实基础。
二、试点范围与流程
(一)试点范围: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及铁路、建设银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试点;鼓励和支持其他地区(专业、行业)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灵活推广。
(二)投保对象: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批准。试点期内,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联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
(四)投保流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投保的,可拨打服务电话(010-68333318)或发电子邮件(baoxian@ccea.pro)联系投保事宜。中价协会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投保信息,并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发保单,收取保费,开具发票,接受理赔,实现统一管理,集中服务。
(五)试点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试点措施
(一)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与信用评价的联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依据,逐步将企业投保、理赔情况纳入中价协和地方协会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企业投保与信用等级的实时动态联动。
(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与会员服务的联动。对于中价协会员单位、中价协认可的地方协会的会员单位,给予专门的保费折扣;建立会员单位的绿色通道,要求保险公司优先接受会员单位的投保、理赔和争议调解申请,提升协会对会员单位服务的品质。
(三)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与纠纷调解的联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统一提交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省级行业协会设立的行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中价协组织专家对保险责任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中价协会同保险公司,培养一批适应保险理赔需求的理赔员和保险理赔案件调解需求的调解员,加强对理赔员和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稳妥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引入职业保险机制,可以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责任风险,维护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合法权益。各有关造价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引导,先行先试,稳妥推进。
(二)积极创新,强化联动。各有关造价管理协会要争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积极向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宣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试点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各有关造价管理协会要加大会员单位的指导力度,积极动员本地区中价协会员单位、地方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等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带头投保,营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积极参保的氛围。
(三)总结经验,及时评估。各有关造价管理协会要及时采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投保信息、记录保险事故和理赔情况、总结试点经验,协调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切实发挥保险作用,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四)加强领导,组织保障。试点地区的省级协会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统一协调职业责任保险的推广工作,及时了解工程造价企业投保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并组织专家进行解答。要尊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意愿,充分发挥工程造价行业调解组织的专业技术优势,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保险事故认定工作,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合法权益。
对于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中价协。
联系人: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 田祎
投保电话:010-68333318
投保邮箱:baoxian@ccea.pro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