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评标专家力量,优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根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21〕6号文)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宜昌区域库评标专家集中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年龄在68周岁以下;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软件,适应电子评标的要求;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同等专业水平”具体条件为不低于取得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满8年。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准入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各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征集时间
2023年度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4月14日。之后实行常年征集,但每年原则上只组织1-2次资格复审和入库考试。
三、申报和准入程序
(一)系统填报。在IE浏览器下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专家库页面(网址为: https://www.hbggzyfwpt.cn/zjfw),在线注册填报,打印《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非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颁证机构授权文书)、职业资格证和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系统。
(二)资格审查。所在地区为宜昌市城区的申报材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所在地区为宜昌市下辖县市的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申报材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复审。
(三)培训和考试。组织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开展入库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记入专家电子档案。
(四)入库。考试合格人员由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入库并纳入“省综合专家子系统”管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应联合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本征集通知在本部门和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转发。
(二)为简化流程,便捷服务,此次专家征集无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但申请人线上提交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不能网上验证的,审核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
(三)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宜昌区域库全面使用后,原宜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将停止使用。请满足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宜昌区域库申报条件的原宜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重新申报。
(四)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五)库别为区域库。
(六)申请人首次申报最多只能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七)申请人按地域勾选一个所在地区。
(八)在未正式入库前,系统中申报表都显示为待验证,请勿反复电话询问。若申报材料有误,系统中申报表显示为验证不通过,请仔细查看退回原因。
(九)申报人工作单位不在系统单位列表的将营业执照发至邮箱:821128744@qq.com,联系电话:0717-6256927。
(十)初审单位咨询电话:
1.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6256927;
2.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4519705;
3.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3254186;
4.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4843787;
5.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2587150;
6.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2990018;
7.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3817606;
8.长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5332296;
9.五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7-5826262。
附件:评标专家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